當前位置:
編制突發環境應急預案時,企業需提供的基礎資料主要圍繞自身生產運營、環境風險源、應急資源等核心信息,具體如下:
一、企業基本信息資料
- 主體資質文件:營業執照、法人證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(復印件),明確企業名稱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、聯系方式等。
- 項目基礎文件:建設項目環評批復文件、竣工驗收文件(或備案憑證),明確項目建設內容、規模、選址及環保審批要求。
- 廠區基礎資料:廠區平面布置圖(標注生產車間、倉庫、環保設施、危廢暫存間、應急池、消防通道等關鍵位置);周邊環境敏感點分布圖(如附近居民區、學校、醫院、飲用水源地、自然保護區等位置及距離)。
二、生產與工藝資料
- 生產概況:主要產品、產能、生產工藝流程圖(標注原料投入、中間產物、產排污環節及關鍵設備);生產班次、員工數量及崗位分布。
- 原輔材料與能源:主要原輔材料清單(名稱、成分、純度、年用量、儲存方式及位置),尤其是危險化學品(如易燃、易爆、有毒有害物質)的MSDS(物質安全技術說明書);能源供應方式(如用電、用煤、用氣等)及用量。
- 設備清單:主要生產設備、環保設備(如廢氣/廢水處理設施、固廢/危廢處理設備)、儲存設備(儲罐、倉庫)的名稱、型號、數量、位置及運行參數。
三、環境風險源與污染物資料
- 風險源識別資料:
- 潛在環境風險環節:如危險化學品儲存泄漏、生產裝置故障、環保設施失效、廢水/廢氣非正常排放、危廢流失等環節描述。
- 風險物質清單:明確各類風險物質(如有毒氣體、重金屬、易燃易爆物質等)的種類、數量、理化性質、毒性及環境危害。
- 污染物排放資料:
- 廢水:排放去向(如市政管網、河流)、排放量、主要污染物種類及濃度;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工藝及應急處理能力。
- 廢氣:排放口位置、高度、主要污染物種類;廢氣收集及處理工藝,應急狀態下的控制措施。
- 固廢/危廢:種類、產生量、暫存位置及方式;危廢的類別、編號、委托處置單位資質及協議。
四、應急資源與現有措施資料
- 應急資源清單:
- 內部資源:應急隊伍(如兼職應急人員數量、聯系方式、職責);應急設備(如滅火器、防護服、防毒面具、應急泵、監測儀器、通訊設備等)的數量、存放位置及狀態;應急物資(如吸附棉、沙袋、藥劑等)儲備情況;應急池、雨水/污水總排口切斷閥等硬件設施參數。
- 外部資源:周邊可聯動的應急救援單位(如消防、醫療、環保部門)聯系方式;附近企業的應急互助協議(如有);危廢處置單位、環境監測機構的應急響應能力及聯系方式。
- 現有應急措施:企業已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、環保管理制度;以往類似風險事件的處置經驗或記錄;日常巡檢、隱患排查的流程及記錄。
五、其他輔助資料
- 周邊協作資料:與周邊社區、單位簽訂的應急聯動協議(如有);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備的歷史環境風險信息。
- 法律法規與標準依據:企業所屬行業的環境風險防控相關法規、標準(如《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》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》等)。
以上資料需真實、準確,企業需配合編制單位現場核實,確保應急預案能貼合實際風險防控需求。
辦理突發環境應急預案的工作流程,通常包括前期準備、編制、評審、備案等核心環節,具體如下:
一、前期準備階段
1. 明確責任與啟動
企業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(可由內部環保、安全、生產等部門人員組成,或委托專業機構),明確負責人及分工,制定編制計劃和時間節點。
2. 資料收集與現場調研
收集企業基礎資料(如生產工藝、風險源、周邊環境敏感點、應急資源等,詳見前文“企業需提供的基礎資料”);開展現場勘查,核實廠區布局、環保設施、風險點位置及周邊環境實際情況。
3. 法律法規與標準梳理
梳理適用的法律法規(如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》《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》)、行業標準及地方環保要求,確保預案合規性。
二、預案編制階段
1. 風險評估與應急資源調查
- 風險評估:識別企業潛在環境風險源(如危化品泄漏、環保設施失效等),分析風險發生概率、影響范圍及后果,確定風險等級。
- 應急資源調查:摸清企業內部應急隊伍、設備、物資(如滅火器、防護裝備、應急池)及外部可聯動資源(如消防、醫療、環保部門聯系方式)。
2. 預案文本編制
依據風險評估和資源調查結果,編制應急預案文本,核心內容包括:
- 總則(編制目的、依據、適用范圍);
- 組織機構與職責(明確應急指揮、通訊、搶險、疏散等小組職責);
- 預防與預警(風險防控措施、預警分級及發布程序);
- 應急響應(不同等級事件的處置流程,如報告、現場處置、人員疏散、環境監測等);
- 后期處置(善后、調查評估、恢復生產等);
- 保障措施(應急隊伍、物資、資金、通訊等保障)。
3. 編制說明撰寫
同步編寫編制說明,包括編制過程、重點內容解釋、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等。
三、評審與修訂階段
1. 內部評審
企業組織內部相關部門對預案初稿進行審核,重點檢查內容完整性、可操作性及與實際情況的匹配度,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審稿。
2. 外部評審(專家評審)
- 邀請環保、安全、行業專家組成評審組,召開評審會(或函審),對預案科學性、合規性、可操作性進行評估。
- 根據專家評審意見修改預案,形成終稿并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發布。
四、備案階段
1. 準備備案材料
整理備案所需資料,包括: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、應急預案文本及編制說明、風險評估報告、應急資源調查報告、專家評審意見(如有)等(詳見前文“突發環境應急預案所需資料”)。
2. 提交備案申請
向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(或通過政務服務平臺)提交備案材料,紙質版和電子版需一并報送。
3. 備案完成
生態環境部門對材料完整性進行核查,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,發放備案憑證;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,需補正后重新提交。
五、后續管理
預案備案后,企業需定期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(每年至少1次),并根據實際情況(如生產工藝變更、法規更新、演練發現問題等)及時修訂預案,修訂后需重新備案。整個流程需確保預案貼合企業實際風險,具備可操作性,避免“紙上談兵”。